????9月22日,根據國家能源局《關于公布全面解決無電人口用電問題工作有關省區和企業責任人名單的通知》(國能綜新能[2013]19號),內蒙古自治區公布了責任人名單,并提出了有關工作要求: ????一、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負責全區無電地區電力建設工程實施的整體協調工作,并做好無電地區電力升級計劃、資金爭取等工作,確保年內全面解決自治區無電人口用電問題;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牽頭編制出臺《內蒙古自治區無電地區電力建設新能源通電工程管理辦法》。 ????二、錫林郭勒盟、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包頭市、呼倫貝爾市、烏蘭察布市、鄂爾多斯市、巴彥淖爾市人民政府負責統籌本盟市無電地區電力建設工程的規劃實施,積極配合項目業主加快工程進度,落實各項建設條件,并協調做好無電地區電力升級相關工作。 ????三、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和內蒙古東部電力有限公司作為自治區無電地區電力建設工程的項目業主,要強化工程實施的組織領導,加強施工力量,保證工程質量,確保年內完成自治區無電地區電力建設,并做好工程的后續升級和維護管理工作。 ????附件:內蒙古自治區全面解決無電人口用電問題工作負責人名單 ????附件 內蒙古自治區無電地區電力建設工作具體負責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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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公布全面解決無電人口用電問題工作責任人名單
發布時間:2013-11-15
來源:國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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