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關于做好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監管監察能力建設規劃(2011—2015年) 2012年實施工作的通知 安監總廳規劃〔2012〕6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監管局、發展改革委,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 ????《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監管監察能力建設規劃(2011—2015年)》(發改投資〔2012〕611號,以下簡稱《規劃》)的發布和實施,標志著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能力建設工作邁出了堅實的一步,是加強安全監管監察基層基礎工作、堅決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的重要舉措,是對《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國辦發〔2011〕47號)重點工程的細化實化,有助于逐步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能力投入的長效機制。為統籌做好《規劃》實施工作,現就做好2012年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啟動縣級安全監管部門執法能力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執法能力建設工程 ????(一)做好全國縣級安全監管部門執法能力建設工程組織實施工作。一是省級安全監管局要按照《規劃》確定的建設目標,統一組織編制縣級安全監管部門辦公業務用房建設、執法交通工具和監管執法專業裝備配備等三方面可行性研究報告,并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建設資金后,報省級發展改革委審批。其中:東部地區建設資金全部由地方政府負責;中西部地區辦公業務用房建設、執法交通工具配備資金由地方政府負責,中央對監管執法專業裝備予以投資補助。二是省級發展改革委對縣級安全監管部門執法能力建設的三個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審核批復。三是省級安全監管局會同省級發展改革委按照“成熟一批、審批一批、啟動一批”的原則,實施縣級安全監管部門辦公業務用房建設、交通工具和監管執法專業裝備采購工作,力爭2015年底前全部實現竣工驗收。四是省級發展改革委會同省級安全監管局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申報2012年縣級安全監管部門監管執法專業裝備建設項目的通知》(發改辦投資〔2012〕828號),統一做好2012年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的縣級安全監管部門監管執法裝備建設項目的申報和實施工作。 ????(二)繼續做好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執法能力建設工程組織實施工作。一是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要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下達2012年部門自身建設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的通知》(安監總規劃〔2012〕41號)要求,規范做好由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負責的執法裝備招標采購工作,并落實執法裝備使用與管理的責任,確保發揮投資效益。二是承擔2012年業務用房改造項目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要進一步優化建設改造方案,認真做好開工建設前各項準備工作,加快推進項目建設進程,切實消除執法業務用房安全隱患,完善煤礦安全監察執法基礎環境。 ????二、全面開展建設工程前期工作 ????(一)做好中央負責的4項建設工程前期工作。一是對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執法能力建設工程,由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編報2013年中央預算內投資部門自身建設計劃的通知》(安監總規劃〔2012〕33號)要求,統一編制本轄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執法能力建設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時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二是對省級煤礦安全培訓中心工作條件、省級煤礦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工作條件和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業務保障單位工作條件等3項建設工程,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要立足于整合現有資源,加強統籌建設的論證,認真落實綜合建設條件,根據安監總規劃〔2012〕33號文件要求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二)做好地方負責的4項建設工程前期工作。一是對安全監管部門執法能力建設工程,省級安全監管局在做好縣級安全監管部門執法能力建設工程工作的基礎上,統一編制市級、省級辦公業務用房建設、執法交通工具和監管執法專業裝備配備等三方面可行性研究報告,并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建設資金后,報送省級發展改革委審核批復。資金籌措方式比照縣級安全監管部門執法能力建設工程執行。二是對省級安全監管考試考核機構工作條件、省級安全監管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工作條件、省級安全監管業務保障單位工作條件等3項建設工程,各省級安全監管局要加強統籌建設的論證,積極完善落實綜合建設條件,統一編制辦公業務用房建設、交通工具和專業裝備配備等三方面可行性研究報告,并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建設資金后,報送省級發展改革委審核批復。資金籌措方式比照縣級安全監管部門執法能力建設工程執行。 ????(三)做好安全生產信息系統建設工程前期工作。一是在深化需求分析的基礎上,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統一編制項目建議書,并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批。二是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批立項后,按照事權劃分原則,分別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其中: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統一編制中央事權單位總體可行性研究報告,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批;由省級安全監管局統一編制省級安全監管部門及其下聯機構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征求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意見后,報送省級發展改革委審批。 ????(四)做好國家安全監管監察綜合執法實訓基地和國家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技術支撐能力等2項建設工程前期工作。該2項重點工程,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統一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各地區要圍繞項目前期工作做好配合工作:一是根據《規劃》確定的建設內容,研究提出建設工程有關建議,由省級安全監管局匯總后,統一上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二是協助辦理建設工程用地預審、選址意見書、環境影響評價、節能審查等前期工作手續。 ????三、全面落實《規劃》實施的保障措施 ????(一)落實《規劃》實施工作責任。各地區要成立《規劃》實施領導機構,制定實施方案和行動計劃,逐級分解落實《規劃》主要任務和目標指標,推動將《規劃》建設指標體系納入各級政府政績考核體系。 ????(二)建立建設工程決策及實施綜合工作機制。各地區要加強與財政、國土資源、環境保護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建立《規劃》推進聯席會議制度,制定完善一系列有利于安全監管監察能力建設投入的土地和投資政策,認真開展《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及時研究制定改進《規劃》推進方式的對策和措施。 ????(三)加強建設工程建設的過程控制。各地區要在重點工程建設過程中建立投資計劃與質量目標相結合的質保體系,強化投資使用管理和審計監督,嚴格基本建設程序,規范招投標行為,落實項目法人責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監理制和招投標制,加強質量、安全、投資和工期控制,并做好竣工驗收工作。 ????(四)開展安全監管執法能力標準化建設試點工作。各省級安全監管局要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安全監管執法能力建設的相關標準,選擇部分縣級地區開展執法能力標準化建設試點工作,及時總結和推廣試點單位成功經驗,為全面推進標準化建設奠定基礎。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二O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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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監管監察能力建設規劃(2011—2015年)2012年實施工作的通知 安監總廳規劃〔2012〕65號
發布時間:2012-06-14
來源:安全監管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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